发展规划处下设改革科、法治科、规划科。
改革科副科长:李佳瑜
1.调研、论证、拟订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推进实施,完成教育综合改革年度总结并接受上级部门督查。
2.推进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和“放管服”改革。
3.研究国家和地方与学校改革发展相关的战略、方针、政策等动态信息,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建议。
4.组织申报教育综合改革课题及综合改革试点项目。
5.负责处室日常办公工作,文件收发与归档、安全稳定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资产管理、年终总结与考核、月度总结、网站管理、外宣新闻、会议安排及其他日常办公事宜。
6.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法治科科长:陈 瑾
1.负责规划、协调和推动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;负责学校法治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、实施、考核、评价等工作。
2.负责统筹《重庆交通大学章程》的贯彻、执行和修订工作;审核、规范和清理学校规章制度,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、一致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。
3.负责对学校签订的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,收集、汇总、建立学校合同总台账,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。
4.负责管理和联络学校法律顾问,协助学校处理诉讼、仲裁、调解等对外法律事务;
5.负责受理学生校内申诉并组织进行复查;
6.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规划科科长:蒙伟
1.起草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,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各专项规划和院系发展规划,评估、督促规划执行和协调规划调整,开展规划的前期调研、中期检查及总结。
2.分析学校事业发展状态,开展学校事业发展重要事项的专题调研与论证,制定实施方案,参与学校内设机构的优化和调整。
3.组织学校中地共建项目的申报工作,跟踪并推进学校中地共建项目的实施,组织实施学校中地共建项目的评估检查,编制学校中地共建项目总结报告及归档。
4.开展学校亚行贷款软实力建设等综合性项目的申报组织、任务分解、推进实施等工作。
5.开展各类第三方评价指标数据的分析研究,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资源分配与利用等进行宏观指导。
6.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